冬季取暖期即将来临,为减少燃煤取暖锅炉的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污染,进一步改善全区空气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博山环保分局早部署、早行动,对全区取暖锅炉进行规范化管理。
一是明确责任,严抓落实。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成立专门工作组,加大对现有分散供暖锅炉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脱硫除尘设施正常运行,严格对煤炭含硫量的监控,强制推行低硫煤,坚决遏制冒黑烟现象,减少污染排放。
二是严格标准,统一管理。在取暖期之前,要求全区范围内6吨以上(含6吨)燃煤取暖锅炉必须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设施,6吨以下燃煤取暖锅炉必须安装自动加煤和高效除尘设施,所有燃煤锅炉必须使用含硫率低于1.2%的低硫煤,并采取固硫节煤措施,保证二氧化硫、烟尘达标排放。
三是强制措施,集中供热。在建成区范围内,区热力公司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必须淘汰,确因热力公司热源不足尚需保留的供暖锅炉,必须提供由区热力公司出具的证明,且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脱硫除尘设备,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留用。
四是完善台账,规范管理。要求所有燃煤取暖锅炉脱硫除尘设施正常运转,严禁故意开启烟气旁路通道运行或擅自停运。规范脱硫除尘设施检修及事故停运报告制度,拥有脱硫除尘设施的单位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完善各类运行管理基础资料台账。
此外,区环保分局将不定期对辖区内燃煤取暖锅炉进行现场检查,同时结合群众举报投诉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