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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淄博分行“新居贷”业务助力农村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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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1

 对于王珂来说,能够从农业银行贷款住上新房,那可是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情。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钟楼街道办山张社区旧村改造项目经过政府部门批准,在美丽的马连山脚下盖起了6座楼房,风景优美,水、电、暖、气等配套齐全。眼看着村民一户户都搬进了新居,王珂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120平方的房子,30多万的购房款,看似不多,但对于家庭不很富足的王珂来说却实在有些困难。若亲戚朋友借借凑凑倒也能凑齐,但以后的装修、家具、车库等还需要一大笔资金,搬了新居却又再过“紧日子”,无法享受搬迁新居带给人们的幸福喜悦。
 
  正巧农行工作人员上门宣传“新居贷”业务,一下子让王珂心里亮堂起来。从接受咨询提供资料到放款,不到3天时间就办完了15万元的贷款。王珂说:“原先以为只有大产权的房子能贷款,没想到农业银行的"新居贷"还能为我们旧村改造的房子办理房贷,"新居贷"真是及时雨啊!”
 
  据了解,“新居贷”即农户新居住房贷款,是农业银行向农民发放的,用于购建位于新农村社区建设及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农村住房的个人贷款。
 
  2013年末,农行淄博分行践行“服务三农”使命,以农村住房建设改造为切入点,创新开办了“新居贷”业务。截至2015年3月末,该行已发放“新居贷”2200万元,助力部分农民实现了住新房的梦想。
 
  “新居贷”业务的开办,支持了农村城镇化建设,提升了农行县域基础金融服务水平。业务开办初期,农行淄博分行统一认识,上下联动,积极了解城镇化建设相关政策,深入农户、社区、工地调查旧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规划、承建资质,对购房群体进行摸底,为“新居贷”业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目前,该行拓展的农村新居建设工程项目大都是政府旧村改造项目,其土地使用、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等都需经政府部门批准。为此,该行积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配合,认真执行各项城镇化建设政策,按照政府规划要求发放“新居贷”贷款。
 
  农行淄博分行个人贷款集中经营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该行在“新居贷”业务受理中,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采取了较为灵活的信贷政策,服务农村借款客户。贷款期限1年到10年灵活选择;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最高上浮10%;单户贷款金额最高达到30万元;担保方式包含由村委推荐的富裕村民、优势行业人员等自然人担保加村委担保的保证担保方式,解决了农村住房无法抵押贷款的难题。
 
  在着力拓展市场扩大产品受众同时,为保障业务的健康发展,该行找出贷款风险点,制定了相应的营销措施及风险防控措施。实际操作中,不仅重视借款人贷前调查,还加强项目所在村委班子的考察,实地了解借款人情况、村委领导班子情况、综合经济实力、村风村貌等信息,确认贷款能力、担保能力及履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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